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省药品挂网政策规定,现将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信息及理由予以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申投诉路径: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7月24日公示不符合挂网条件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9日。
企业申投诉理由须客观真实,材料应清晰有效,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将暂停挂网。
受理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