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7月16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部分挂网价格高于国家监测价药品提供情况说明的通知》,现对部分挂网价格高于国家监测价药品申诉处理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在【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功能中,选择【申投】服务事项,选择【申诉挂网价格高于国家监测价处理结果-20240822】提交申投诉材料。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处理结果。
公示时间:8月22日至8月27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