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成效显著,民生福祉不断提升
自2019年12月20日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以来,分宜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全力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截至2023年,已组织全县16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33批次药品、12大类耗材的集中采购和报量工作,全县采购量达3865万元,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品耗材价格下降,患者负担明显减轻。集采政策的落实,让药品耗材价格出现大跳水。以常用药品阿卡波糖片为例,其价格从每盒61.92元降至5.42元,降幅超过91%,这让大批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能够轻松承担药费,提升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高值医用耗材如冠状支架的价格也大幅下降,中选产品均价从1.3万元左右降至700元左右,为患者家庭减轻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医疗费用成本下行,医保基金效率提升。随着药品和耗材价格的降低,分宜县的医疗费用整体水平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人次均费用的显著降低,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分宜县人民医院的人次均费用呈下降趋势,职工由2019年的5031.06元降至3926.79元,居民由2019年的3372.09元降至3042.16元。同时,医保费用的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明显提升,为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就医服务体验改善,医患关系更加和谐。集采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还间接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医疗机构因药品和耗材成本的降低,有更多的医疗资源助力服务质量的提升。患者因医疗费用下降而更愿意接受治疗,医患之间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措并举保障实施,集采政策落地落实
激励资金双驱动,参与热情高涨。为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分宜县积极落实《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21年至2023年,支付给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671.93万元,有效激励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推动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
精准报量促高效,采购流程优化。为确保集采工作的有序进行,分宜县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耗材采购工作,及时接收医保发出的集采通知,并加强对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和评估,实现了采购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同时,鼓励各医疗机构尽量实现100%线上采购,确保药品耗材采购工作有序进行。在报量环节,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科室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药品种类和上报约定量,特别是耗材的采购,要根据生化仪器的型号,科学选择耗材的品种、型号和价格,从而避免了盲目采购和报而不采现象的发生。
供应链稳定长效,沟通渠道畅通。为确保中选产品顺利进入医院并优先使用,分宜县医保经办部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公布各方联系方式、协助签订购销合同、协调解决配货和结账问题等措施,确保了供应链的稳定畅通。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解决配货和结账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监管评估双车道,质量效益并进。为确保集采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药品质量的持续稳定,分宜县加强了对集采工作的监管和评估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集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对历史采购量与预采购量的分析比较、对预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报量等措施,为落实集采政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