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一下调研的有关情况,现场与专家们主要沟通了哪些信息?
答:调研人员认真听取了有关专家,以及瑞金医院、仁济医院、中山医院等7家医院负责人,外科、内科、麻醉科、药剂科等科室医护人员的意见。听取意见的同时,还深入相关科室提取了相关数据资料。问:对于专家接受采访时的几个说法,调研了解到哪些情况?
答:关于“降压药血压不降”的说法。有反映“氨氯地平”的仿制药疗效不如原研药,起因是个人的用药体验。瑞金医院提供了该院参与的苯磺酸氨氯地平集采中选仿制药与原研药对比的临床真实世界研究成果,显示“针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采用原研及仿制氨氯地平治疗均能获得较好效果,可有效降低血压水平,且安全性相当”。这一研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同时,对于临床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个例(既有原研药,也有仿制药),7家医院均按规定报告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渠道是畅通的。其中部分医院还进一步提供了详细报告情况,集采的仿制药和原研药不良反应均未超出药品说明书和文献报道的范围。
问:社会上对药监部门针对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否为“一次性评价”非常关心,能否介绍一下一致性评价的有关情况?
答:从2015年开始,我国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将仿制药由原来的“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调整为“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对早期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一致性评价。第三,药品过评上市后持续受到严格监管。药监部门不仅在上市审评审批时坚持严格标准,在药品过评上市后仍然坚持严格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申请一致性评价时的工艺生产,重大变更须重新审批。上市后变更的审评标准也与国际接轨,持有人需要按照ICH Q8(R2)药品研发、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ICH Q10药品质量体系及ICH 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等,持续改进和优化药品质量。因此,一致性评价是一整套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不是“一次性评价”。
问:医院能不能使用集采非中选原研药?原研药是否都退出中国了?
答:有人称原研药品全面退出中国,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中国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原研药市场之一,是全世界最开放的原研药市场之一。在2018年以来的国家医保目录谈判中,进口药品有212个谈判成功,占谈判西药的近50%。即使在竞争激烈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经过与仿制药同台竞争,也有30多种原研药中标。
药品集采政策从诞生之初就鼓励原研药与仿制药同台竞争,即使没有中选,原研药也不会被禁止使用。集采药品的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报告需求量的60%-80%,医院实际采购量达到相应规模即为完成采购协议,协议之外的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品牌,可以选择采购非中选原研药,这项政策是明确的,也是一贯的。瑞金医院在配备集采药的同时也配备了相应的非中选原研药,其提供的材料显示,“在引入24个集采降压药的同时,保留有相对应的18个原研品种的降压药;抗细菌药物方面,引入了48个集采品种,保留了相应的21个品种的原研药物;麻醉和肌松药物中,在引入6个集采品种的同时,保留了4个相应品种的原研药品”。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药品的原研药都一直在国内市场有生产销售,有的实际上从未进入国内市场。
问:集采药品中选价能否覆盖成本?此前是否发现过集采药品存在质量风险?是如何处理的?
答:中选企业反馈,集采药品中选价格能够覆盖成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一是中选药品直接进医院销量有保证,大幅节约营销费用;二是“带量”能够形成规模效应,充分利用产能,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同时利用规模采购提升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节约原料采购成本;三是规模化稳定生产环境下,企业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并稳定质量。因此,中选企业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薄利多销。
药监部门对发现的个别有质量风险的产品,无论是原研药还是仿制药,都立即采取暂停生产、进口、销售等措施,并且予以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医保部门与药监部门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保持密切联系,对药监部门发现有风险的集采药品,医保部门按照采购标书约定及时取消中选资格,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过去几年,已经使用的前9批1600多个中选产品中,共有9个药品因质量风险被取消中选资格,其中6个是进口药(含3个原研药)、3个是国产药,相关企业均受到严肃处理。
问:很多真实世界研究显示仿制药与原研药疗效和安全性等效,但为什么网络上和身边部分群众有时还有个体不同的感受呢?
答:仿制药是医药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有关报道,仿制药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市场使用比例均比较高,其中美国仿制药处方占比达90%、日本约80%。网络上和身边有的群众和专家反映的药品疗效个体感受,需要通过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阐述。举个例子,已公开发布的盐酸二甲双胍片疗效真实世界研究结果:糖化血红蛋白(<7%)的达标率,原研组78.9%、集采仿制组83.4%;空腹血糖(<8mmol/L)的达标率,原研组87.6%、集采仿制组83.8%。以上2个达标率指标值互有高下,根据规范的统计学方法分析显示,两个达标率仿制药组与原研药组无差异。不论使用原研药还是仿制药,均有80%左右的患者控制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达标,也都有20%左右的患者疗效不佳,患者需采用其他治疗手段或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从20%的疗效不佳患者中选取个案来“证明”仿制药疗效不佳或原研药疗效不佳,都是不准确不科学的。
问:对于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质量有哪些考虑?
答:2018年以来的持续实践,既让集采政策和集采药品得到了临床检验,也让我国患者的主流用药实现了从“未过评仿制药”到“过评仿制药”的跨越。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需要持续完善的地方。比如,还可以进一步督促中选药企向社会主动公开药品质量数据。又如,还可以进一步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有效解疑释惑。药品质量保障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赶考”精神。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持续保障集采药品的质量。
问: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完善集采政策?
答:第一,严格坚持标准。继续坚持把参比制剂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高质量仿制药作为“门槛”。广泛了解药品接受日常监管情况,将存在较高质量风险的产品排除在集采之外。
第三,全程公开透明。集采申报期间,投标企业要签署质量承诺书,主动公开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报告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数据、此前接受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中标后,持续公开接受国内外药监部门质量检查情况,以及生产工艺、原辅料等变更及审批情况。要求中选企业公开联系人,方便医药机构、医护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咨询沟通,及时回应质量关切,及时整改供应问题。鼓励企业组织开放日活动,公开邀请媒体、医护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在不影响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展示中选药品生产过程,提升透明度。
第四,全链条可追溯。自2025年起,所有参与集采的药品必须具备药品追溯码,做到“带码采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依据定点协议,对相关药品全流程采集上传追溯码,医保部门将以追溯码信息作为支付依据,实行“带码结算”。同时,医保部门将充分发挥追溯码的数据关联优势,坚决遏制药品的回流串换,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并运用追溯信息为药品质量监管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