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十六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4家企业的7大类申投诉意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次公示期申投诉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申投诉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十六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十六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4家企业的7大类申投诉意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次公示期申投诉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申投诉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十六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