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申请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公示及确认,现将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4月9日起执行。
三、执行目录
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共106个,涉及66 家企业86 个通用名(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按要求执行。
三、执行目录
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共106个,涉及66 家企业86 个通用名(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按要求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