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近期主动申请下调挂网价的部分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及公示,现将价格信息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一、执行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4月9日起执行
三、执行目录
调整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共86个,涉及64 家企业68个通用名(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按要求执行。
自2024年4月9日起执行
三、执行目录
调整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共86个,涉及64 家企业68个通用名(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按要求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