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请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