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经第二备供、残缺规格供应企业遴选程序,现对遴选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4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sdyypt@163.com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题目请标注“第十批国采第二备供(残缺规格)供应企业遴选”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2025年4月2日
根据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经第二备供、残缺规格供应企业遴选程序,现对遴选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4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sdyypt@163.com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题目请标注“第十批国采第二备供(残缺规格)供应企业遴选”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