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规定,省医保局对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第九批国采非本省主供及备供药品进行了全面梳理,组织实施了价格调整、对外公示、申投诉处理和相关挂网价企业确认等工作。
现对上述涉及的144个非本省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其中,137个药品挂网价格予以调整,7个拒绝确认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限价药品予以暂停挂网,详见附件。
本次调整自2024年3月29日起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