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对未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动价格的药品拟暂停在线交易(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1053391。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附件:拟暂停在线交易产品目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