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通知要求,现就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落实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三批集采和首批扩围接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药品挂网
2025年5月19日前,中选企业按照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的药品代码和中选价格(见附件1、附件2),分别将未挂网的中选药品在招采子系统进行常态挂网申请。新增挂网申报时,产品分类选择“集中带量中选药品”,项目名称选择“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药品”或“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首批扩围接续)药品”,身份类别选择“联盟中选”。
供应清单内已挂网药品,招采子系统于5月22日统一进行挂网目录、挂网价格以及产品分类、项目名称、身份类别等信息调整。
同药品名称下已在招采子系统挂网但未纳入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药品,中选企业申请保留挂网的,按中选企业报价代表品最终降幅予以等比例降价,并提交中选企业已挂网未纳入供应清单药品等比例降价申请表(见附件3)至邮箱sdyypt@163.com(邮件名称标注“中成药等比例降价申请”,附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EXCEL电子表格各一份);中选企业未申请保留挂网的,予以暂停交易。
二、建立配送关系
2025年5月23日前,相关企业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
三、执行中选结果
2025年5月28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成药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购销协议的签订另行通知。
四、省集采与全国中成药联采重合品种
山东省第三批(中成药专项)集采、省第二批(鲁晋联盟)接续与全国中成药联采重合的品种,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
同企业的省集采中选价格和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价格不一致的,按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价格执行,省集采中选但全国中成药联采未中选的,企业按规则自愿联动调整挂网价格。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