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31日公布结果为“待定”药品,经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论证,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阳光目录价格调整药品,将按照公示结果采集调整挂网限价;阳光目录重新申报价格药品,公示结果为不予增补价格的,将暂停交易资格。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企业可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
业务咨询:0931-2909261,2909268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