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
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就开展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艾司洛尔注射剂/盐酸艾司洛尔氯化钠注射液、氨基己酸注射剂/氨基己酸氯化钠注射剂、多巴酚丁胺注射剂、间羟胺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纳洛酮注射剂、尼莫地平注射剂、去甲肾上腺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等10个品种。
二、申报要求
第二备供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除中选供应新疆及兵团和第一备供企业外的其他集采中选企业,均有资格参与本次价格申报工作。
三、确认规则
在同通用名产品的有效申报价中,最低价申报的企业拟作为新疆及兵团第二备供企业;如价格相同,则以上一年度新疆和兵团采购量大的优先。
四、申报方式
第二备供递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新疆及兵团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递交方式:截止2025年4月15日17:00,将以上附件电子版及扫描PDF版递交至btybjc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确认工作。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确认回执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